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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峰:中澳合作掀“海外追逃”狂飙

2014-10-21 09:05:58 来源:科技网

  据《悉尼先锋晨报》10月20日报道,联邦局与中国警方将在接下来的几周内展开合作,联手查没中国贪官在澳大利亚的非法资产。这是双方史无前例的一次合作。(2014年10月20日澎湃新闻)

  党的十八大后,中央的高压反腐政策加上王歧山书记的铁腕反腐手段,已将半百以上的省部级高官、巨腐打落马下,被拍的“苍蝇”更是不计其数,让尚存的“老虎”、“苍蝇”们整天提心吊胆、如坐针毡。国内反腐已初显成效,不敢腐的局面已开始形成。对外,随着公安机关“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身居海外的腐败分子也有如丧家之犬而惶惶不可终日;有的在逃官员有钱不敢用,只好天天大白菜。具统计,自2014年7月22日“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已将18名重大经济犯罪境外逃犯成功缉捕回国,其效果已开始显现。

  从悉尼传回的消息来看,中澳之门在国际反腐领域的合作已有了新的进展。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将于中国警方合作,在未来几周内对移居澳洲的中国贪官进行非法资产查没,其中可能包括原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吉林省省长、中共云南省委书记等关键目标。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是中国经济犯外逃最多的三个国家。此次,澳大利亚率先突破原有的意识形态障碍,与中国开展国际间反腐合作,势将掀起中国“海外追逃”狂飙,具有显而易见的指标和示范意义。

  实际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于2005年12月14日就已经正式生效。其目的就是开展国际间的合作,共同打击逐渐成为全球性问题的腐败犯罪。只是由于西方一些国家,出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常常打着保障人权等晃子,万般阻挠我国对在逃腐败官员的抓捕。正是这些因素的存在,造成了国内一些腐败官员,千方百计利用子女上学、投资等方式,逐步把老婆孩子送往国外定居,进行财产转移,然后借机潜逃。

  中澳之间的反腐合作,应该算是一个信号,将开启我国大范围对外追逃的序幕,定将给那些潜逃海外的贪腐官员和经济犯罪嫌疑人极大地震慑。再加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4部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将“对今年12月1日前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等措施配合,必将会有更多的在逃腐败官员归案。

  总之,只要持续不断地开展反腐倡廉,坚持对腐败犯罪的“零容忍”,积极进行国际间的反腐合作,再配之以有利的反腐举措,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将无腐败分子的容身之地。

  作者: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