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别处”,是法国诗人兰波的一句诗,说的是一种追求远方他乡的一种生活状态或心理状态。诗人所追求的远方他乡,是一种理想中美的存在。然而,现实中有些人群苦苦追寻的“别处”,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趋利行为,有些“裸官”即属于这种。(光明日报7月21日)
所谓“裸官”,是指那些配偶和子女都已经移居海外,财产也转移出国,但本人仍留在国内任职的官员。这些官员身在国内任职,心却在海外他乡。这一点也不难理解,配偶、子女、财产,这是家的主要组成部分,家在海外他乡,就容易“身在曹营心在汉”了。因为配偶子女长期不在身边,“裸官”也是生活作风出问题的高发人群。有人认为“裸官”就是“为外逃做好提前准备”,“无后顾之忧,贪欲更无所畏惧”。
领导干部有了家乡和家才有情,一旦成了“裸官”,他们便不会将工作的地方当作是自己的家和家乡,更不会为当地谋发展,为群众谋利益,也不会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裸官”所引发的不只是自身的问题,有上行便有下效,厅处级领导干部把家安在海外,科股一级的乡镇基层干部,则把家都安在城市中,无怪乎许多乡镇一级的领导干部,“走读”成风,一到下班点,甚至还不到下班点就不见了踪影。
只要监督到位,必能让“裸官”现行。监督更需要靠人民的积极参与,只有监督这步做的到位,问责才能够有效的实施,通过严格有效的问责机制,遏制“裸官”腐败之风,使“问题官”淘汰出局,让好干部脱颖而出。只有厅处级干部不再盯着国外,乡镇一级干部不再天天往城里跑,党留下来的好作风才有希望,党群、干群的鱼水情才有希望。
治国必先治吏,治吏务必从严。“裸官”贪腐与外逃通常是有节奏、有规律可寻的。有人将此形象地描述为“三部曲”:人走了(家属出国)、庙走了(财产转移)、和尚也走了(贪官外逃)。这在很多“裸官”身上不断复制。为此,有必要把握住相应的关口、节点,建立严密的制度体系,编实、编密、编牢制度之网和刚性约束机制。将“裸官”关进扎紧的制度笼子中,既符合当前的反腐大趋势,也符合群众的殷殷期待。(及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