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陕西山阳县十里铺镇磨沟口村村民反映,该村的村委会主任陈某利用职务之便谋私利,贪污村民的低保款,村民正常办理业务都要收取钱财。目前,山阳县检察院已经对该村委会主任展开调查。(来源:中国新闻网10月20日)
据报道:村民们反应村主任陈某,在处理低保上存在问题,每次去领低保款时都要给村主任50或者100元不等的回扣,平时村里谁家需要到村上签个字盖个章,也要给村主任送点好处,才能将事情办成。山阳县十里铺镇磨沟口村四组居民李某说,前几年,他找村主任开证明给孙子上户口,跑了十几趟都办不下来。最后,还是给了4000元钱才给开的证明,并且没给提供任何票据。记者发现,采访中,提起村主任陈某,不少村民都有意见,但又不敢多说,怕万一说多了遭报复。
近年来,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村干部以权谋私,利用在重大事件签字、盖章、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等事务,在各种宅基地审批、工程承包、矛盾纠纷调处、发放惠农补贴、发放农村低保上截留、挪用、侵占公款,或者利用职务便利而犯罪,严重阻碍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约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村官“贪腐”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俗话说:“县官不如现管”,小小一村主任如此利用权力之便,牟取利益,贪污村民的低保款、索取收受好处费,这样的“村官腐败”实属可恶至极。村干部不仅要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落实各种惠农政策的责任,还肩负着服务联系群众,这样村干部贪腐严重损坏群众的切身利益,不仅严重损坏着党与政府的公信力,影响着党在基层的执政形象。
这样的“苍蝇”村官贪腐危害不容小觑,对这样为群众办事还敢要“好处费”的村官当严惩。要想治理村官利用职务腐败现象,首先要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社的管理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规范村务公开决策事宜;让村干部的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切实维护好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其次,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和引导村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提高村民自治意识和观念,让村民参与到村务监督工作中。
第三,加强法纪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工作,要正确引导村干部,不断提高村干部的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宗旨意识。最后,要加强对“村官”监管,还要畅通村民监督举报的渠道,严肃查处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
作者:李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