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头部信息

湘乡:一个村两枚村委会公章 是镇长私刻还是村支部书记私刻?

2015-05-26 09:03:41 来源:健康导报网-健康导报

  公章是啥?是权力!按理说,一个村委会只能有一枚公章,而湖南省湘乡市虞塘镇山河村却有两枚公章,其中一枚是村支部书记私刻的,这两枚公章竟然都管用的怪事。

  湘乡:一个村两枚村委会公章 是镇长私刻还是村支部书记私刻?

  本报记者 阳小青 湖南湘潭报道

  村民举报:一个村俩公章、俩公章都管用

  2015年3月,记者接到湖南省湘乡市虞塘镇山河村读者成先生的来信举报,反映他们村有两枚村委会公章,这两枚公章分别被两个人保管,村支部书记与村主任人手一枚,两枚公章同时使用,村民办事需要盖章时,盖这两枚公章中的任何一枚都管用。

  

IMG_5316.JPG

 

  一个村俩公章、俩公章都管用,导致管理混乱,群众无所适从,严重影响该村的安定团结和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3月24日,记者来到山河村,见到了这两枚公章,一枚公章盖在一份为董小辉出具的无精神病的证明书上,公章上刻的字是“湘乡市虞塘镇山河村村民委员会”,另一枚公章盖在一份空白的纸上,记者清楚地看到,公章上刻的字也是“湘乡市虞塘镇山河村村民委员会”。两个公章加盖出来的印迹确实大小一致,字体也一模一样,更令记者诧异的是两公章上的编码都是4303010103169,用肉眼难辨真假。

  一个村俩公章、俩公章都管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呢?带着疑问,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1.jpg

 

  记者调查:村支部书记说,村委会公章是镇上给的

  在山河村里,记者见到了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主任成志军。他是第一枚公章的保管者。

  据其介绍,他于2014年5月28日通过竞选担任该村村委会主任。“从2014年5月28日我担任村主任起,村委会的公章是由我保管”。2015年1月12日,虞塘镇一姓张的副镇长在山河村支两委会上宣布罢免了我常设干部的职务。我认为我被免去的只是常设干部职务,村主任一职是村民选举的,镇政府没有权利罢免,所以我就没把公章交给他们,也没人找我要过公章”,成志军说。

  成志军告诉记者,他多次到虞塘镇找书记、镇长讨要罢免常设干部的职务的决定书文件,都遭到了拒绝。

  既然有罢免文件,怎么又不可以给我一份看看呢?成志军百思不解。

  成志军说,他17岁就在外闯荡,倍尝艰辛。通过自己的打拼,现在在长沙拥有了自己的几家公司。为感恩乡亲,造福家乡,我决定参加这次村委会主任竞选,在3个人的竞选中我终于当选。

  记者又找到另一枚公章的保管者———山河村村党支部书记王金明。在王金明的家里,正碰上虞塘镇人大主任曾华锋和一干部正在开党支部会议。

  村委会主任成志军当即质问第2枚公章的事情,会上王金明理直气壮地回答说,公章是虞塘镇领导给我们使用的。你成志军有意见可以去镇上告状。

  村委会主任成志军告诉记者,村支部书记王金明有了村委会的公章后,本应由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的,王金明就自己签字盖章了。王金明拿这枚公章在镇上报了许多账。

  一个村俩公章的同时存在让村民们感到很别扭,同时也给村里的正常管理带来许多麻烦。一村民跟记者说:村里需要盖章的地方太多了:到派出所上户口、孩子上学、贫困户证明、农村合作医疗证明……“本来符合要求的才能盖章,可现在很多不合要求的也能盖章,反正你不给盖他给盖。”一个村俩公章、俩公章都管用,真正让人摸不着头脑。

  虞塘镇镇长:村支部书记私刻村委会公章

  2015年3月24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了虞塘镇,在镇政府办公楼2楼镇长办公室采访了镇长彭平生。

  彭平生镇长先介绍了山河村的有关情况,山河村是2014年4月由河家、厚塘、厚河三个村合并而成。成志军是在这次选举中当选为村委会主任的,由于成志军当选村委会主任后没有实现自己的承诺,为村民解决合作医疗费。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罢免了他常设干部的职务。

  记者问有没有罢免成志军常设干部的职务的书面文件时,彭镇长肯定的回答说,有。可当记者要彭镇长拿出来给记者看时,彭镇长又说找不到了。

  记者将山河村一个村两枚公章在使用的情况反映给彭镇长,彭镇长告诉记者说,由于镇党委、政府罢免了成志军常设干部的职务后,成志军闹情绪,不恳将公章交出来。村里老百姓办事很不方便。于是镇上就按照程序又刻了一枚村委会公章。

  成志军当即反驳了彭镇长的这一说辞,他告诉记者说,公章是放在家里,村民需要随时都可以来盖章。

  彭镇长多次特地强调,镇上是先在湘乡市政府公务信息网站上公告声明成志军保管的那枚村委会公章作废了的。可记者在这个网站上始终没有找到这个声明。

  记者问彭镇长这两枚公章编号是否为同一编号,彭镇长回答说,肯定不是。可当记者告诉他这两枚公章编号是同一编号时,彭镇长笑着说这是一个疏忽、一个瑕疵。

  记者来到湘乡市委、市政府,将山河村一个村两枚公章在使用的情况反映给了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

  也许是记者的采访引起了市委、政府领导的重视。记者在返回途中,接到了彭镇长的电话,电话中彭镇长改变了原来的说辞,说那枚公章是村支部书记王金明私刻的,镇上根本不知道。

  彭镇长还说,记者采访时他开始以为镇办公室是按照他的指示在湘乡市政府信息网站上做了公示的。后来了解才知道办公室没有这么去做。彭镇长承诺,明天就去村里把村支部书记私刻的公章收回销毁。

  2015年3月25日,记者电话采访山河村支部书记王金明,王金明书记也完全改变了原来的说辞,他坦然地承认,公章是他们村支部研究决定,委托镇上去刻的。这枚公章没有去派出所登记备案。他私刻公章的理由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

  虞塘镇党委书记彭丰伟是在山河村蹲点的镇领导,一个村两枚公章的事情他是否知情?记者电话采访了正在湘潭市委党校学习的彭书记,彭书记告诉记者,这个事情他的确不知道,他会安排镇人大主席、专职副书记曾华锋来处理。

  记者在山河村采访中,一位姓成的有着30年党龄的老党员告诉记者,山河村支部书记王金明不是山河村的党员选举产生的,而是由镇党委指定的。在这里有着王金明书记的很多传闻,王金明任支部书记时听说还是预备党员,1964年出生的王金明生有2个小儿,大儿子王绿1987年9月出生,小女儿王前1990年7月出生。1990年正是计划生育政策最严厉的时候,王金明因违反计划生育而遭到处理过。

  村民问记者,这样违反计划生育国策的人还怎么能够入党、还怎么能够担任我们的党支部书记呢?

  彭书记和曾华锋主席告诉记者,在三个村合并之前就产生了支部委员,王金明是一个村的支部委员成员,三个村合并后,镇党委就任命他为支部书记。的确没有通过合并后的村党员的选举。可村里的党员不这样认为,他们认为合并后的山河村是一个新村,支部书记的产生应该由山河村90名党员来选举产生。

  曾主席还告诉记者,2007年前违法计划生育的不追究。王金明1990年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遭处理,2012年才入党的。只要他2007年以后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就可以了。也就是说王金明只要在入党前5年内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就可以入党。

  曾主席说,这个文件是湘乡市规定的。

  律师说法:村支部书记涉嫌私刻公章罪

  公章,是一个单位、企业、事业、团体、学校的法定代表标志。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员私自刻制公章,进行诈骗、破坏国家治安管理活动,侵害单位、企业、团体、学校的合法利益,国家将刻字业(包括刻字工厂、刻字社店、刻子摊等)纳入特种行业,归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在承接业务中,作了下列规定:单位承制公章(含业务部门公章和各种专用章)必须按公章底样制版,铸造钢印,火印等,都必须凭委托单位上一级领导机关出具证明文件;工商企业承制公章还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经当地公安机关核准,刻字业的职工、个体刻字户,必须严格遵守政府法规,不得仿印、仿造、伪造、私刻公章。

  长沙市刘伟律师告诉记者,山河村支部书记王金明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由,未经批准,私刻假章并使用的行为是私刻公章罪。在认定刻字业承制公章违反治安管理的治安案件中,要注意与伪造、变造、私刻公章罪相区别。后者不仅包括刻字行业,还包括其他有伪造、私刻或者仿造其他单位公章的单位或者个人。

  王金明私刻村委会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者采访证实,湘乡市虞塘镇镇政府仅对山河村党支部书记王金明私刻村委会公章的违法行为作出党内警告处分。

  农村“两委”换届,类似的问题是否再次发生,实在让人担心。

  湖南省湘乡市虞塘镇山河村发生的两枚公章都管用的现象并非个案,其他地方也存在类似的情况。两枚公章都管用,从表面上看“方便”了群众,但它却代表着一个村里的两种声音、两种权力、两个中心。其实质是权大于法的表现。这一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村干部开展工作,不利于农村的稳定。两枚公章都管用带来的后果是干部群众离心离德,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妨碍构建和谐社会。因此,应尽快解决一个村有两枚公章的问题,绝不能任其存在,绝不能在今后村“两委”换届中再发生类似的现象。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健康导报网-健康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