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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凭钱执法”式腐败

2016-12-19 11:23:22 来源:中国法制网

        浙江省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苏建良爱财如命,见钱眼开,收红包、拿回扣、放高利贷,只要能赚钱,全然不顾局长的身份,他的凭钱执法事迹听得笔者毛骨悚然。(12月14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浙江省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苏建良严重违纪被“双开”,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上行下效,综合行政执法局3名党委委员也先后落马。苏建良猖狂的敛财行为,不但没有得到单位同事的举报制止,而且他成了“带头人”,成了单位同事的效法对象。一个项目,层层相剥,商人都是为了利益而往,项目的质量可想而知。这种“凭钱执法”式腐败看的人触目惊心。

        “凭钱执法”式腐败最终是损害了公众的利益,浪费了国家的钱财,特别是在一些公益设施的建设上最为明显。要么购买的东西质量不合格,用三五年就得更换,要么是项目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有的甚至直接造成了人员的伤亡。这种腐败行为如果得不到有效制止,其后果可想而知。

        俗话说,“在其位谋其政”、“要想发财就别当官”。那种见钱眼开,有点路可寻的就想插一脚的人,根本不配做一个公职人员,更别说在敏感位置当“一把手”了。身居要职的官员们须加强自身修养,时时为自己敲响警钟,要深知触碰法律红线的效果。作为监管部门,一定要常常“动起来”,担负起监督部门的职责。

        总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官员的职责是为百姓谋福利,不要心存侥幸心理,拿不该拿的钱,做不该做的事。监管部门需要给官员们敲响警钟,帮助其修身养性。同时,监督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永远在路上,这样,“凭钱执法”式腐败才能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