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电视台曝光黄冈黄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执法乱象。一家粮油店监控显示,执法人员不断地往店外搬运商品,与店家发生语言冲突,竟语气惊人地称“依法抢劫”。面对不出示执法文件的质疑,执法人员表示,“人在屋檐下,岂能不低头”。(搜狐网2016年12月25日)
从报道内容看,被“抢劫”的经营户的行为并非没有瑕疵,他们所经营的商品中确实存在过期等质量问题,正因如此,执法者才会“理直气壮”的说出“依法抢劫”,因为,从法律上来看,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有法律依据的,只是程序上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但恰恰由于执法程序不合法,就很难得到合法合理的结果。就像黄州区食药监部门扣押物品既不提供执法依据,也不出示相关凭证,说罚多少钱就罚多少钱,甚至实施“依法抢劫”“人在屋檐下,岂能不低头” 之类的“语言暴力”,如此执法必然导致经营户们的反感与抵制,更抢走了本应规范、廉洁的执法形象,扭曲了执法秩序。
“千里堤坝,毁于蚁穴” ,笔者相信这样的行为并非只存在于黄州区一地,也不仅存在于食药监部门的执法中,而是在很多部门的执法过程中广泛存在着,只是表现形式、伤害性轻重略有不同而已。必须要杜绝“依法抢劫”式的不规范执法行为,否则市场环境的公平、公正难以维护,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积极性难以调动。一是要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权力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责任担当意识,学会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道德、敬畏法纪;二是要从加强依法执法、依程序执法和执法监督上入手,尽可能地压缩执法者自由裁量的空间,以减少其对执法对象施加伤害的可能性,同时减少一些人借机索贿贪腐的可能性。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习近平书记多次强调“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有关部门在执法时必须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有关程序,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与尊重,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