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从组织安排 切实履行职责
日前,国家能源局在“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中指出,能源局轮岗交流制度落实不力,有的干部挑肥拣瘦、讨价还价,有的不合心意提拔都不去。在其他地方也时常发生类似对上级的安排符合自己心意的就执行,不符合自己心意的就一拖到底,不服从组织决定,与组织“叫板”的现象。(人民网11月29日)
长期以来,一些领导干部不把组织放在眼里,对组织决定不当回事。有的觉得自己手握实权,组织奈何不得,执行决定做起了“选择题”;有的自恃劳苦功高,认为组织安排委屈了自己,于是跟组织“讨价还价”,甚至于闹情绪撂挑子;还有的认为自己能力出众,凡事独断专行,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连组织都插手不得……凡此种种,都使组织决定得不到有效贯彻执行,党的利益因此而受损。
这是典型的以自我为中心、目无组织、目无纪律、不讲原则、不讲党性的现象,犯了严重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错误。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同志深刻阐述了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组织纪律性这一重大命题,强调全党同志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作为党员干部,更应当服从组织安排,树立全局意识。在工作方面上,要服从大局、维护全局。与此同时,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面对组织安排,要保持良好心态,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理念,服务人民,为人民办实事。
各个党员干部都要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全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求领导干部要以忠诚、担当、实干来回报组织的信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要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上积极进取,在单位里要做到与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坦诚相待。在作风上清正廉洁,以高标准、严姿态要求自己,做一名称职的人民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