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乡镇纪委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四川省近日印发了《促进乡镇纪委履责十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履职保障等十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十项措施,划清乡镇纪委履责“界线”。(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6年11月29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监督执纪不能缺位、空位、失位,各级纪委必须不断深化“三转”,会用、善用、敢用纪律这把尺子,开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一要解决“不想”的问题。针对部分乡镇执纪审查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问题,应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促使乡镇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同时,积极协调解决乡镇纪委在执纪审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使基层纪委进一步担起责任,提升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信心和决心。 二要着力解决“不力”的问题。要进一步突出执纪监督问责的主责主业,针对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力量不足、监督执纪经验欠缺等问题,通过全员参与执纪、以案代训等方式,达到“人人都能执纪审查”,各执纪审查责任区都有执纪审查能手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要解决“不为”的问题。坚持教育先导、制度优先、预防为主,充分发挥函询、约谈、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手段预防作用,既要对“少数、极极少数”严查重处,又要分析研判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寻找加强常态化教育和监督的办法,层层设防、分类施策,教育、保护好大多数。 坚守制度和规矩底线,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逐步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让乡镇纪委“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