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程》坚持问题导向,对地方预决算公开原则、基本要求、部门职责、公开时间、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规程》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切实做到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11月23日舜网)
政府的“三公”经费一直是一个深受人们关注的话题,自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一来,各级部门的“三公”经费锐减,“三公”经费的支出更加规范化,得到广大群众的称赞。
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的“三公”经费日益公开化、透明化。“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信息公开功不可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曾几何时,以公费旅游、公车消费、公款吃喝为主要内容的“三公”经费居高不下,其根本症结就在于其透明缺失的暗箱操作,抑或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语焉不详”。
也许数字比文字更具有说服力,数字是最好的体现,是最好的诠释。笔者认为,政府部门对经费的公开是一种创新,更是一种进步,值得受到群众的支持和大力推广。
经费公开就像一本扎实的账本,记录的不仅仅是各项开支,不仅仅是经费的来龙去脉,更是记录着一种感情,一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感情,一直密切联系群众的感情。而得到的,则是群众的信任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