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安顺市纪委通报了一起问责典型案例。因分管的水利系统发生多人严重违纪问题,时任两位副县长潘兴隆和李志刚,分别被给予通报批评和党内警告处分。这两位副县长经虽然已调到新的工作岗位,但一样要为过去的失职失责承担责任。这就意味着,管党治党不严、抓党风廉洁建设不力,迟早都要“挨板子”,这也说明了“一岗双责”重要性。
作为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一方面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岗位廉政建设要求。不仅要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提高敏锐的政治洞察力、鉴别力以及在各种诱惑和风险面前的免疫力、抵制力和处置力,为“一岗双责”的贯彻执行提供强大的思想基础,而且要组织下属工作人员学习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规定,让大家充分认识到权力来自于人民,树立群众观点,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另一方面,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到自警、自律、自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党纪国法防线,勤俭崇廉。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使班子团结和谐,同时起到保护自己的作用。三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法规体系中的基本的、基础性的制度,是通过明确责任、严格考核、追究责任等环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落实的一项保障制度,是督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的一项重要的和行之有效的根本制度。不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的失职。
对领导干部来讲,“一岗双责”,不仅仅是承担业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还必须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廉洁高效,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卓有成效的协调联动,实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发展,实现做事、管人、促廉相结合,实现提高工作水平与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