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冯小刚导演的作品《我不是潘金莲》上映,看着网上的好评不断,本人也去影院进行了观影体验,其中荒诞的工作方法来源于荒唐的思维定势颇为触动我的心。
影片中先是有市长一句“把她带走”,结果落实下来却是李春莲进了派出所;后又有县长不信李春莲“我不告了”,为了自己放心要求其签订责任书。前者如首长所说,是落实歪了,后者如李春莲所说,“哪有这个理”。
那句“把她带走”只是市长的一句指示,结合市长之前的口头指责,不难看出市长所说的“把她带走”只是让下属将她带到其它地方去,并帮其解决问题。下属直接安排成“关派出所”无疑能够有效解决“影响市容”的问题,但是真正能帮李春莲解决问题吗?肯定是不能的,这只会让她害怕,或者更加愤怒。这种方法产生的原因,无非是下属工作的想法为“只要完成领导的安排就行,方法上怎么都行”,群众的感受如何?管那么多干嘛。
签订责任书,这就有些更加荒诞的意思了。李春莲认死理,一句“签了就证明我错了”,道明了她的想法;而工作组一句“签了还去就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也表明了他们的态度。先不管所负的是哪门子责任,签责任书这一行为本来就是非常荒唐的。现实中也经常有签订各种责任书的情况,其中也不乏有部分“歪和尚”将法律全文进行搬抄,那么这种“签了责任书就要负责”的潜台词是否就是告知签字人“没签责任书违法了就不用负责或者从轻发落”?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签不签责任书跟违法被追究责任没有任何因果关系,前者顶多可以当成一种法律或者政策宣传,而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产生这种奇葩工作方法的原因,无非就是制定者“签了责任书就不会违法”的思想。
所以说,思想指挥行动,荒唐的工作方法往往来源于荒唐的思想。
想要工作方法对路,思想端正是必要条件,落实到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无非就是站在群众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若如此,可能影片中的桥段会变成约去会客室谈心和帮助女主在家发展产业,又怎会激起女主一层高过一层的愤怒浪潮?思想上多为群众想想,工作方法上才会务实有效,方能得到群众的认可。(文/秦羽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