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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白色:为严防基层执纪“空白”之措点赞

2016-12-03 15:14:07 来源:科技网
  为促进乡镇纪委履职尽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四川省近日印发了《促进乡镇纪委履责十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履职保障等十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十项措施,划清乡镇纪委履责“界线”。针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分管或从事工作过多,时间精力不够的问题,《措施》提出建立县级纪委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分管或从事工作进行备案审查的制度,明确要求专职乡镇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不得分管、从事纪检业务之外的其他工作,兼任的乡镇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不得分管、从事可能影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对不符合“三转”要求的,县(市、区)纪委应责成乡镇党委限期纠正。纠正不力的,由县(市、区)纪委书记约谈乡镇党委书记督促整改。(11月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组织建设的基础好不好、牢不牢,直接关系到省市级反腐败工作进程,基层执纪审查是否全面彻底,关系着省市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因此,笔者要对乡镇执纪审查要求严格、严禁留“空白”之举点赞。
  要牢牢把住乡镇纪委干部“入口”,确保“打铁者自身硬”。要确保乡镇基层纪检工作的扎实落实,先要把好干部“入口”关。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性较强,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更要有较专业的财会、审计等业务知识,具备“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必须严格按规定选配,保证乡镇纪委队伍的基本素质,坚决防止把选任纪检干部当成安抚、优待干部。
  要严防基层执纪“空白”,确保乡镇稳定和谐。乡镇纪委要积极构筑纪检信访第一道防线,把初信初访事件化解在基层,就要扎实推行“一把手”负责制、首问责任制、信访例会制、乡镇领导包案制度和信访工作激励机制,构建基层信访工作规范和防控体系,为百姓解困决难,时时做好村民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小访不出村、中访不出镇、大访不出县,把不稳定因素及早“扼杀”在“摇篮”之中。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中央《问责制》的出台实施,就是要大力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改进,对于无正当理由、执纪审查‘空白’的乡镇,将及时约谈乡镇纪委书记,对不敢担当、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乡镇纪检干部实行严肃问责,促进乡镇纪委在有“为”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