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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白色:对官商勾结实行“零容忍”

2016-12-03 17:14:19 来源:科技网
  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明确提出政商间接触交往不得触碰的八条红线。(11月27日人民日报)
  “官商勾结”,古已有之,历来被人们所不齿。政府官员徇私渎职,不惜牺牲民众的人权和需要,将政府公权偏向帮助某些商人或财团;某些企业或商人则使用各种利益手段,诱使政府官员利用所掌握的权力为其提供相关的利益服务,二者之间从而形成一种权力和利益交换关系或同盟关系。“官商勾结”是当前腐败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中央明确表示,要对其实行“零容忍”。
  手段百出,危害极大。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一些不法企业和商人更加“亲密无间”,沆瀣一气,更加冒天下之大不韪,对雷池视而不见,“创新”出新的“隐形”花样拉拢官员,隐蔽性更大,使其在资源分配、招标投标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形成了新的腐败产业链,成为当前打击反腐败的一大难点。据统计,过去7年落马的省部级以上高官中,因“官商勾结”收受贿赂所占比例相当之高;在已判决或进入司法程序的落马官员中,受贿官员“官商勾结”占100%。对市场经济秩序、国家公众利益、风清气正政治环境等造成了社会新的不公平,危害巨大。
  互相“吸引”,实现“双赢”。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官有权,商有钱,他们就像一对“亲兄妹”时刻相伴,又互相掠取,形成了获得央企大单、项目获政府支持、经营政府特许资源、获得国家资源、替人公关、侵占国有资产、涉黑敛财等7种非典型财路。究其原因,不外乎一些官员怀揣“不用白不用,过期作废”的权力观念在作祟,当然更与干部监督机制存在“盲区”、企业经营理念有“缺陷”、市场经济体制存在“漏洞”等根本因素“脱不了干系”。
  官商交往亦有道。习近平总书记对官商勾结现象明确指示:“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官员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相敬如宾,而不是勾肩搭背、不分彼此”中央要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审批权力监督,加大惩处问责力度,铲除“官商勾结”土壤,遏制“官商勾结”行为,彻底纠正“当官为钱”的陋俗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