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杜绝“雁过拔毛”式腐败蔓延
湖南长沙县纪委7日通报,一批基层党员干部因收取好处费、截留专项资金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近日分别被长沙县执纪部门严厉问责。(2016年12月7日)
基层党员干部处在工作第一线,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最频繁、最普遍。但目前,少数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在国家专项资金上动了“歪脑筋”,“换手抠痒”、“无中生有”、“借鸡下蛋”、“趁火打劫”、“挥霍浪费”等诸多“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层出不穷。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公开村官违纪违法案件171起。其中,涉案金额超过千万的案件有12起,涉案总金额高达22亿,涉案人数之广,涉案金额之多,令普通老百姓深恶痛绝。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导致国家惠民资金“惠官不惠民”,丧失民心民信,破坏党的执政根基,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
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频繁发生,既有人为的原因,也有制度上的漏洞。一方面,个别党员干部对权力缺乏正确的认识,法律意识淡薄,存在惯性思维和侥幸心理,面对“诱惑”时信念不坚定,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在脑后;另一方面是监督乏力,按党内工作程序,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管理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遗憾的是,现实中我们有些基层党组织却呈现监督乏力、懒散的现象,基层党员干部怕得罪人、怕负责任、怕丢面子、怕被追究,这也为腐败问题的滋生提供了温床。因此,我们必须构建反腐败斗争上下联动新格局,对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持零容忍态度,从而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笔者认为要有效遏制“雁过拔毛”式腐败,解决好基层党员干部不廉洁问题,必须从基础抓起,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事情做起:首先要通过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增强责任意识和为民服务的意识,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廉政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的理念,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其次应强化制度约束,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权为民所用;最后要严肃问责,加大惩处力度,对实际存在的腐败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犯必究的原则,落实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并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通过查处、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达到震慑和教育的作用,形成不想贪、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氛围,让健康向上、勤政廉洁的风气蔚然成风。
我们要以零容忍的态势,杜绝“雁过拔毛”式腐败的蔓延,恪尽职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让从严治党的理念在每个角落都能遍地开花。(文/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