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了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涉嫌瞒报2012年洪灾死亡人数,实际死亡38人仅通报8人的新闻。13日,辽宁省回应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责成鞍山市委立即组成调查组,查明事实真相。并将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和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当地村民反映,他们当时没有收到任何预警,而工作人员称有预警,而从记者查询当时的县政府官方网站和报纸等媒体看,没有洪水预警。我们相信当地村民和这位工作人员说的都是实情,很有可能这个预警的发布范围在政府工作层面,各部门是知道的,但实际上,本应知晓预警的广大群众却无从获悉。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由于干部的认知不足,把预警视为了一个普通的文件,而没有意识到预警的作用就在于提醒广大群众在灾害发生前做好准备,应该最大限度地让群众知晓。其次,是否当时干部存在一种不必要的担心,以为发布预警会引起群众恐慌,如果有这种心态的话,从本质上看,仍然属于自身认知不足,从而导致对群众也没能正确阐释预警的含义,让预警形同虚设,失去了真正的作用。所以,预警和预案,从来就不应该仅仅是一纸文件,而需要其切实发挥作用,在灾害发生前起到广泛的警示作用,在灾害发生时能按照方案采取有效行动,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
如果说预警不到位是认知不足的话,那么,当灾害发生后,瞒报洪灾死亡人数就明显就属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了。天灾已经给群众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在上报死亡人数的环节,居然“误差”如此之大,这究竟是因为在一些干部眼里,视人命如芥草,可以随意填写,还是因为抗灾不力,马虎应对,更或者是因为怕被认定为重大灾害而刻意隐瞒。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应该调查清楚,严加追责,还民众一个真相。
最值得人深思的是,这是2012年发生的事,为何事件在四年后才被媒体曝光?而且,是有了曝光才有了调查的决定,而假如还有这样的事,又还没有被媒体曝光,群众又该如何去找寻公道和正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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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hina.cnr.cn/yaowen/20161213/t20161213_523330379.shtml
作者: 苏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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