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今天在北京举行。截至目前,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名注册的志愿者人数超过2825万,志愿服务组织在册登记超过24万个。根据规划,“十三五”时期,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将提高到13%。
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来说,志愿者是这样定义的:“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爱心性服务活动的人。”
在我们国家涌现出了一大批的自愿者,他们从身边做起,做了大量看起来很平凡却是很有意义的事情,让广大群众因志愿者的出现而减少忧虑,让全社会因志愿者的辛劳付出而充满温馨,让祖国大家庭因志愿者的无偿奉献而更加富有凝聚力。在奉献爱心的同时,志愿者也传播了文明,传播了追求、责任和理想,传播了“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间”的精神。这种“爱心”和“文明”最终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暖流,温暖着社会大家庭里的每一个人。
志愿者活动改善了社会风气,净化社会环境,为群众提供了互相帮助、互相关怀、关心的社交机会,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关怀,减低彼此间的疏远感,让人在为社会无偿奉献的同时,学会相互关怀,相互信任,从而形成一股“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团结、互助的精神。
笔者认为:社会的进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志愿者行动正是鼓励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志愿从事社会公益和社会保障事业行列中来,让其从中获得或加强已掌握的学识和能力,更重要的是使其在服务社会的同时,培养形成一种奉献精神,使其更加积极地投入现代化建设的大潮中去。只有大家都做到“同呼吸、共命运”,才能创造出无穷的力量,进而把我们伟大的国家建设得更加昌盛、更加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