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2016年第二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1月24日至30日陆续实现督察进驻。截至12月5日,7个督察组共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举报4309个,累计向被督察地方交办有效举报问题2563件,督促地方整改办结497件,责令整改559家,立案处罚295家,拘留18人,约谈问责275人。(2016年12月7日 中国新华网)
据称,此次主要是针对环境保护进行督察,是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督察、规范督察,严肃查处环境违纪违法行为。对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发现一起查实一起;对群众举报问题重视不够、查处不力的,坚决督办地方依法依规问责;对应付督察,甚至弄虚作假、欺瞒哄骗的,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公开通报,并责成地方依法处理。不难看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督察组就处理了这么多的情况,可见决心之大,处罚力度之重,更可见其实效。
其实,就目前而言,加大督察对我们来说是很有必要的,从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到反腐回头看等阶段,我们就有必要接受监督,来检验每个阶段的成果,更有利于我们总结经验、教训创新出更好的监督方式,提高我们的队伍素质和水平,加大了威慑的力度。反过来讲,在短时间内,督察整改了这么多家,立案处罚了这么多家,约谈问责了这么多家,可见其效率之高,从一定程度上说明这种下沉督察的方式是切实可行的,能出实际效果的,这更能为老百姓带来最实在的福音。
作为一种新的督察方式,我们一定要发挥其实效性,从根本上达到督察的目的,为老百姓带来更实际的效益,更为今后的督察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