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人社部网站消息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邯郸市等12个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12月25日 中国新闻网)
看到此则新闻,笔者着实心生感叹,“五险一金”将变成“四险一金”,且参加医疗保险的妇女将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这是多么让人激动的一项惠民政策。以往的生育保险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和正规的企业单位才会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覆盖面过窄,很多灵活就业以及就业单位不愿为其缴费的妇女,都享受不到生育保险待遇,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障就将成为医保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参加了医保,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生育保障的相关权利。“两险合并,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群将直接受益。生儿育女本事喜事一桩,能够尽可能的报销一些生育费用,减轻家庭负担,也是为宝宝提供了一项基础性保障,确实是喜上加喜。这是全社会都喜闻乐见的吧。
宏观而言,两个体系合并为一个体系,行政成本降低,企业方面也将在费率下降方面受益。但是,两个体系合并为一个体系后,人们所关注的生育津贴是否会取消,两种险种在合并以后的将采用什么样的报销方式,以前购买的生育保险是否能够和合并后的险种达到无缝对接,以及报销金额是否能够达到原生育保险的额度都是我们十分关心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试点城市不遗余力的在这方面花功夫,认真思考,深刻研究,力求做出两全的方案,既不能损害原购生育保险群体的利益,又要充分保证合并实施后最广大群众的利益。只有试点城市贯彻落实的到位,才能将此项惠及民生的政策推向全国,让广大老百姓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