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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白色:将“福利”关进“规定”的笼子

2016-12-27 20:46:40 来源:科技网
  元旦、春节将至,年终福利成了不少单位职工的期盼。然而,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有的单位矫枉过正,连员工的正常福利也不敢发了。这样对吗?日前,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12月25日新华社微信公众号)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而12月25日,中央对员工福利的金额和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让笔者想到了另外一句话:将“福利”关进“规定”的笼子。那么,我们怎么来理解这种做法呢?
  首先,虽然将“福利”关进笼子里,但是并不代表没有福利。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拍蝇打虎”为口号的反腐倡廉活动轰轰烈烈展开。而以“福利”为幌子的节日送礼、公款吃喝现象称为反腐活动打压的重要对象。因为怕和“腐败”产生联系,一些企事业单位矫枉过正,直接划去了员工节日福利。
  几年时间过去了,中央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本次明确“这些福利可以有”,等于直接提出“保留员工福利”的事实,这对于辛苦了一年的员工来说是莫大的安慰,也平息了之前因为某些员工因“福利”被取消而产生的不满情绪。
  其次,将“福利”关进“规定”的笼子,让员工福利的制定有了明确的衡量标准。以往一些单位不敢发福利,就是怕跨越了纪律红线,被扣上“腐败”的帽子。而现在,中央专门针对此问题出台了相关规定,对节日福利的金额、占工会经费比例等问题给出标准,一方面防止腐败之风借节日之名再度滋生,另一方面给了各单位工会一粒“定心丸”,使其明白:在规定范围内给员工发福利是被允许和鼓励的。
  同时,笔者从将“福利”关进“规定”的笼子这件事上也总结出:无论在组织反腐倡廉还是在干部队伍建设中,规定多一点、细一点,未必是束缚,更多的时候它给了人们的言行以明确标准,让行为有据可依,值得我们为其点赞并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