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至2015年6月的节假日或双休日,刘年强经常驾驶公车从清远往返广州市的住所。期间,他还平均每月2~3次用公车接送在广州读书的女儿,违规用车共90次,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路桥费和汽油费合计6080元。清远市纪委给予刘年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12月25日《信息时报》)。
全面从严治党并非只是喊在口号上,而是实实在在落在了工作中。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大老虎”纷纷落马,一只只“小苍蝇”被拍,也再次彰显了作风建设不是一句虚话,更不是一个虚招,而是真真实实落在工作中、体现在成效上。
利用公车接送女儿上学,看似好像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其背后的影响却让人不得不思考,自己的女儿坐着公车上学,看似“威风”,虚荣心得到了“满足”,作为父亲的自己也着实让女儿感到了自己的“伟大”,究其根本就是因为这辆车是“公车”。纪律面前无小事,违法纪律必然要受到党纪国法处分,这是毋容置疑的。
有人认为,这些都是小细节,没有必要在意,实际上并非如此。忽视小细节会酿成大错,正如清远市档案局刘副局长,开着单位的公车办自己的事情,在党规党纪面前就是“罪人”,受到了党规党纪处分是应有之得。细节决定成败,这些亘古不变的道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千万不能让自己忽略细节,因为这些细节有可能变成自己最终被绳之以法的“蛀虫”,所以,要时刻把细节作为工作中的关键点注意好、抓到位,切实让细节不再成为自己前进路上的“绊脚石”,相反,让细节成为自己奋斗路上的“加分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