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春节临近,昨日下午,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南粤清风”通报了近期查办的6起基层领导干部“节日病”典型案例,其中,湛江廉江市和寮镇食品站主任黄仁军等人在休闲场所沐足消费1.4万余元,用单位公款消费,引发热议(12月25日澎湃新闻网)。
出差“洗脚”,这个行为本身就与中央八项规定和改善作风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更有甚者竟然将“洗脚”时消费的1.4万元作为公款进行报销。这样的行为让群众“大跌眼镜”,更让部分党员形象受到损害。试想,如果连出差“洗脚”这样的项目都能够顺利从公款报销中通过,那么其背后折射的东西让人寒心。
公款报销应当有自己的一套非常成熟的体系,特别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洁建设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越来越严峻,中央通过一系列“铁的措施”,用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举措把作风建设落在了实上。从目前来看,效果较为明显,但是从通报的情况看,作风建设的成效还很脆弱,特别是在发展中,如果不注重成效巩固,作风建设取得的不易成果有可能就会成为“昙花一现”,一些干部口中的“风头”一过,可能就会“卷土重来”。
抓作风建设,首先就要抓住关键环节。对于工作日常运转中,财务报销规范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很多党员干部出现问题就是在这个环节。因此,要让公款报销的各个环节、各个节点都规范起来,各项制度、各项规定落实下去,通过制度落实、环节把好,切实让各项程序成为一种常态,为作风建设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