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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失信”实为政府抹黑

2017-01-04 09:28:56 来源:原创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关键和基础。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30日公布。这一文件有哪些重要看点?(12月30日  新华社)

 

        古人言,“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诚信是一个社会的基石,失信则在无形中侵蚀着社会资本。企业、商人要讲诚信,而政府更应做好诚信的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政府作为行政服务部门,应该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相较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人,“官员失信”尤其引人关注。最近,有媒体调查发现,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系统中,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官员失信”案件超过1100件。

        总体来看,“官员失信”现象频多,原因各异。不管是个人失信还是政务失信,“官赖”不仅会增加政府管理成本,更易引发群体仿效的消极作用,危及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值得高度警惕。

        失信成本低、监管执行弱、责任不到位……种种“遏制性”的举措不能在实践层面起到应有作用,也是让“官员失信”成为诟病的重要原因。

       打造政务诚信,永远在路上。在纪律约束与法律惩戒之间找到合适的治理手段,在公务管理和诚信机制建设上形成联动,在问责和司法执行层面上实现威慑,旨在形成“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格局,贵在做实、做细、做常。

         《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对失信被执行人规定了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更具体、更有针对性。只有从源头出发、从制度入手,才能让党和政府的行为更规范,让领导干部更为廉洁诚信,让政务诚信真正成为社会信用的风向标。

        试想,如欠债不还、言而无信的政府又如何能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又如何能获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呢?不仅会引来群众的众多非议,还会加深干群矛盾,同时也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给政府诚信形象抹黑。

        因此,政府应该由内而外自上而下让政府部门彻底铲除“言而无信”的不正之风。正确定位自己的角色,加强“为政以德”、“为政以诚”的思想教育,担负起以德教民、以法立信的责任,建立健全信用权益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强化监管问责和专项督导机制,确立“服务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诚信政府”的新理念,树立言必行,行必果的政府新形象。(文/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