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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领导班子换届正处关键时期 防“带病提拔”

2017-01-06 09:43:39 来源:原创

 作者:小晨曦

选出德才兼备的好干部,严谨规范的选任规则和程序必不可少。正逢换届,选好人用好人,更显责任如磐。为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中组部前不久修订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以下简称《守则》),强化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进一步规范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1月6日《新华网》

干部“带病提拔”,是指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有违纪违法行为但组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虽然被“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只是极少数,但影响极坏,危害极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干部“带病提拨”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所滋长和曼延,已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因此,如何严防和纠正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是摆在各级党委及其职能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目前,组织部门全面推行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坚持“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使档案审核深度嵌入干部工作链条,切实防止干部因档案问题“带病上岗”。

为解决干部待遇问题,有些地方和部门搞所谓“低岗高配”,扰乱了干部的层级管理和权限管理。“有的干部有其名无其实,有待遇无责任,许多不作为现象与此有关。”必须做到严令禁止,必须零容忍。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一个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的问题是,有些人早就有不廉洁行为了,但我们在考察时却未能发现,结果导致其中一些人仍然继续得到提拔和重用。社会上有人把这种现象说成是“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要防止和纠正干部考察失真、“带病提拔”问题。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对于坚持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的根本标准,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好人用好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指明了方向,从干部选拔任用的角度来说,也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然而“带病提拔”显然有违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要求。

  无论如何,对于问题官员一定不能予以提拔。这种“带病提拔”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如果“带病提拔”不能得到阻止,那么类似于“三鹿事件”就会永无休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