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9名新任命的区县纪委书记陆续报到。区县换届选举前区县纪委书记累计调整达到13个,调整面超过80%。这是2016年以来天津市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交流的生动写照(1月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纪检监察干部的任用选拔,关系到党纪国法的执纪严明,关系到党员干部形象的展现。将那些优秀的、真正为民服务的纪检监察干部选拔出来,是严防“灯下黑”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确保党纪国法能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天津市纪委创新干部考察识别方式,采取“多对一、二对一、一对一”谈话方式,切实把每一位考察的干部情况摸清、实情摸透,为选拔干部奠定坚实基础。
对于纪检监察干部的任用,需要创新作为驱动。既要在选拔方式上创新,又要在选拔理念上创新;既要在选拔措施上创新,又要在选拔程序上创新,通过创新举措、创新方法、创新理念,切实把那些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党员干部选拔出来,安排到相关的岗位上进行履职。同时,在进行工作的基础上,应当通过开展干部交流任职、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制定挂职工作意见等,通过多方面举措,实现了党员干部横向交流、纵向沟通的有效互动,为培养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夯实根基。
创新是一切事物发展的不竭动力,对于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来讲,能够为优秀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注入“源头活水”,切实将那些敢于碰硬、勇于履职、乐于奉献的党员干部选拔出来,充实到各个岗位上,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