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黑手伸向扶贫“救命钱” 基层干部成“重灾区”
截留侵吞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冒用贫困户签名套取扶贫专项资金、挪用扶贫资金还个人房贷……随着我国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一些贪腐“黑手”伸向了贫困户的“救命钱”“活命钱”。
2016年2月,最高检和国务院扶贫办召开会议,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贫困人口超过170万人的广东,近一年来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0人。《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独家采访广东检察机关和扶贫部门发现,这些案件折射出当前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发案突出、案值虽小影响恶劣、基层干部成“重灾区”等特点,凸显部分地区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对基层监管失之于软的短板,敲响了严惩严防“扶贫硕鼠”的反腐警钟。(经济参考报)
面对扶贫领域贪腐问题,扶贫部门加强与纪检、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强化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通过精准定位、精准打击和精准监督强化基层反腐力度。一是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涉案金额虽然不大,但已成为社会影响最恶劣的贪腐行为之一。二是村“两委”干部和工作人员成为扶贫职务犯罪最主要群体。三是扶贫贪腐涉及多个补贴项目,最常使用的手段是虚报冒领和克扣侵占。应在“精准打击”基础上实现“精准监督”,进一步强化本地监督、社会监督和网络监督力量,提高精准扶贫预防职务犯罪水平,防止基层干部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上“踩红线”,确保扶贫政策不落空不走样。扩大扶贫开发廉政监督员试点地域和选聘范围,邀请媒体记者、驻村律师、挂点镇街干部等加入这一队伍,通过群众监督、暗访监督、片区监督和专业监督相结合,构建扶贫立体监督机制。(文/力力在现)